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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生死契阔 66/生命的意义在生命外部
雨天 65/新乐的日子   [ 日期:2006-08-26 23:21 ]

       和英结婚后一共搬过六次家,其中在新乐小区住得时间最长,从1986年底住到1997年底,一共住了11年。
      新乐的房子是我单位分的,二室一厅,54.7平米,新房,五楼,南北朝向,不把山,不是顶楼,在当时看是相当不错的房子了。我带英第一次去看房时,房间里阳光明媚,房子显得很大、很亮,英很高兴,我们终于有一个自己的家了。我们是86年11月拿到钥匙的,那时不讲究装修,买地板革铺上,又买了一套一面墙的组合柜,把我们结婚时的东西搬进去,南面的房间做卧室,北面的房间做书房,里面也放了一张能睡两个人的床。86年12月,我们就搬进去住了。
      新乐的日子过得很紧张充实,孩子小,一直是我们俩个人自己带,我到上海读了三年书,英在东大读博士,上班要倒三次车,我的单位搬到了郊区,上班要坐通勤车,一去就是一天,但我们当时并没有觉得累,因为那时我们年轻。
      在新乐住时,我们一天最累的事是带孩子,开始是自己带,我们不坐班,把课串好,总能保证有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后来,把孩子送到航空学院幼儿园,每天接送孩子成了我们的大事,接回来还得一个人带。最累人的是孩子,给我们带来最大快乐也是孩子。孩子上幼儿园时,每天我们接他时,他都异常快乐,英几次和我说起,她接孩子时,孩子给她唱幼儿园新学的歌,把白天分的饼干或糖留着不吃,给妈妈。
      在新乐住时,我们家常来人,我父母常过来住,我父亲的同事也来过;我的同学、同事也常来,我老家的人也来;英的同学也来,英下乡那个村里的好几个人都来过,那时我们俩给别人介绍对象时,都是在我们家见面。那阵子可没少给人介绍对象。当家里有人来,我们都很热情,一般都留客人吃饭。我们住的楼下就是市场,买东西很方便。外地来的客人,我们也常留在我们家住。来了男客人,就让他在北屋住,来了女的,就让她和英在南屋住,我到北屋或去我父母家住。洋洋也特别爱来人,来个查电表的,都把孩子乐一阵子。如果来个孩子,洋洋更乐了,他会马上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拿给那个小孩玩。
      那时,岳父、岳母都健在,我父也在,第个星期天,我们都去看望他们,一般是先到实验中学看望岳父、岳母,从岳母家抽空去看望我父母,回来在英娘家吃饭,因为英娘家人多热闹,菜饭也好些。岳母家在我们家和我父母家的中间。
      在新乐住时,我们和邻居的关系、和居民委员会的关系处得很好,我们家年年被评为五好家庭,每年都能得到居委会的奖励,虽然奖的东西不是很贵,也就是一个床单、一个被罩,一袋洗衣粉、一瓶洗发水之类的东西,但我们还是很珍惜的。居委会年年给我们奖励主要是因为居委会干部认为我们夫妻的学历高,老让我们帮她们写稿,无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甚至是区里有什么活动,她们也想着我们俩,让我们去。居委会的稿,我在家时,一般是我写,我不在家时,就得英写了,居委会的活动,大多是我们两个一起参加,我们俩一起参加过皇姑区举办的夫妻社会公德知识竞赛,在街道办事处的选拔赛上我们得了第一名,最后参加区里的决赛时得了第二名。参加这类的活动,英的积极性都没有我高,差不多总是我拽着英参加的。比如那次夫妻社会公德知识竞赛,英要积极点,我们就第一了。

      早晨和母亲一起做早饭,吃早饭。
      带母亲回自己家看看。
      我去潮明园404上课,给MBA班讲《经济学》。
      中午在柳湖宾馆二楼吃饭。饭前和李景芳唠了20多分钟。
      下午16下课到母亲家。二侄一家在这住,留我们吃饭,二侄还杀了一只鸡,杰阳做了四个菜。和二侄喝了三瓶啤酒。
      带母亲回我家。
      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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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这个评论 01 于 2006-08-30 09:16 PM 发表评论: 

打错一个字都专门改正一下,是一个好习惯,我也应该这样。


引用这个评论 Y.F. 于 2006-08-30 07:38 PM 发表评论: 

我本想写的是“曾有过的奋斗和充实,是更耐人回味的幸福”,结果打错一字。


引用这个评论 01 于 2006-08-30 04:56 PM 发表评论: 

你说得很好!


引用这个评论 Y.F. 于 2006-08-30 06:15 AM 发表评论: 

曾有过的奋斗和充实,是更耐人寻味的幸福。


引用这个评论 01 于 2006-08-29 12:54 AM 发表评论: 

你说得很对,我也觉得那个时候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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